1.照明原则 庭院环境各异,因而很难予以硬性规定。仅提出以下一般原则参考。
(1)不要泛泛地设置照明设施,应结合庭院景观的特点,以能最充分体现其在灯光下的景观效果为原则来布置照明措施。
(2)关于灯的方向和颜色的选择,应以能增加数目、灌木和花卉的美观为主要前提。例如:针叶树在强光下才反应良好,一般只宜于采取暗影处理法。又如:白炽灯(包括反射型)、卤钨灯能增加红、黄色花卉的色彩,使他们显得更加鲜艳,而小型投光器的使用会使局部花卉色彩更加绚丽夺目。
(3)在对水面、水景照明景观的处理上,照明对水面本身作用不大,但能反映其附近被灯光所照亮的
小桥、树木或庭院设施呈现出的波光粼粼,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意境。瀑布和喷水池可用照明处理得很美观,但灯光须透过流水使水柱晶莹剔透、闪闪发光。所以无论在喷水的周围,还是在小瀑布流入池塘的地方,均宜将灯光布置在水面之下。灯具一般安置在水下30—100mm为宜。进行水景的色彩照明时,常使用红、蓝、黄三原色,其次使用绿色。
(4)无论白天还是黑夜,照明设备均需隐蔽在视线之外,最好全部敷议电缆路线。
(5)彩色装饰灯可营造节日气氛,且在水中更为美丽,但这种装饰灯光不易获得宁静、安详的气氛,也难以表现出大自然的壮观景象,只能有限度地调剂使用。
2.植物的饰景照明 在夜间环境下,通过照明能够创造出树叶、灌木丛林以及花草地安逸祥和或绚丽多彩的气氛。对植物的照明应遵循下列原则。
(1)要研究植物的几何形状(圆锥形、球形、塔形等)以及植物在空间所展示的程度。,照明类型必须与植物的几何形状相一致。
(2)对淡色和耸立中的植物,可以用强光照明,获得一种轮廓效果。
(3)不应使用某些光源去改变树叶原来的颜色。但可以用某种颜色的光源去加强植物的外观。
(4)许多植物的颜色和外观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照明也应适应植物的这种变化。
(5)可以在被照明物附近的一个点或许多点观察照明的目标,但应注意消除眩光。
(6)对未成熟的及未伸展开的植物,一般不施以装饰照明。
(7)所有灯具都必须是水密防虫的,并能耐除草剂与除虫药水的腐蚀。
3.花坛的照明 由上向下观察处在地平面上的花坛,采用称为蘑菇式灯具向下照射。这些灯具放置在花坛的中央或侧边,高度取决于花坛的高度。花有各种各样的颜色,这就要伎用显色指数高的光源。白炽灯泡、紧凑型荧光灯都能较好地适用于这种场合。
4.庭院艺术品的饰景照明 对于小型艺术品的照明,照明点的数量与排列,取决于被照目标的类型。要求是照明整个目标,但不要均匀,其目的是通过阴影和不同的亮度,创造一个轮廓鲜明的效果。
(1)处在地面上的照明目标,孤立地位于草地或空地中央时,安装的灯具要尽可能与地面平齐,以保证周围的外观不受环境影响和减少眩光,也可安装在围墙上。
(2)坐落在基座上的照明目标,孤立地位于草地或空地。为了控制基座的亮度,灯具必须放在更远一些的地方,且基座边不能在被照目标的底部产生阴影。
(3)坐落在基座上的照明目标,位于人们可接近的地方通常不能围着基座安装灯具,只能将灯具固定在照明杆上,但必须注意避免眩光。
(4)对于雕像,通常照明脸部的主题部分以及雕像的正面。背部照明要求低很多,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一点都不需要照明。应注意的是,凡是在雕像脸部可能产生不愉快阴影的方向不能施加照明。
(5)对于某些艺术品,材料的颜色是一个重要要素。一般说,用白炽灯照明有好的显色性。通过使用适当的汞灯、金属卤化物灯、钠灯,可以增加材料的颜色。
5.水景照明水是生洁的源泉,理想的水景应既能听到它的声音,又能通过水中照明看到它的闪烁与摆动。
(1)对于喷水池和瀑布的照明可以将投光灯具装在水池内的喷水口后面或装在水流重新落到水池内的落下点下面,或者在这两个地方都装上投光灯具。水离开喷口处的水流密度最大,当水流通过空气时会发生扩散,水就变成细雨一般。投光灯具装在离下落点大约10cm的水下,使水珠产生闪闪发光的效果。
(2)对于静水或缓慢流动的水,某个面的效果是令人十分感兴趣的。所以只要照射水岸边的景象,必将在水面上反射出令人神往的倒影,分外具有吸引力。此外,对水岸上引人注目的物体或者伸出水面的物体,都可用浸在水下的投光灯具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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