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说法有点意思,不过我认为是“形似而神不似”
空间不同,业主也还是愿意掏钱“重复设计”啊,嘿嘿~~
我以前也做这种连锁的,感觉要跳出一个形式还是有难度的,不能跨度太大,你设计得太过于不同了,自己喜欢,业主不一定认同,因为他们可能会从市场来看,每个连锁都有自己的文化,就像你去KFC吃快餐的时候,他们的风格也差不多,只是形式变了一下,而艾美,应该是“灰色系+点缀的红”,我认为作为国内设计的郑中来说,应该是成功的。我认为创意是需要考虑市场而不是设计元素的堆砌。谢谢你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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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992 + 30
很认同你的说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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