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希望你们客观的面对抄袭这个问题.现在的事实已经摆在面前了.空间别人已经完成了.格局规划完毕,关系也处理的很好.建筑关系基本上都很一致.甲方也很满意,给了不错的预算,会所的经营模式是靠甲方自己关系去处理的,不是普通业态.知道你懂得一些东西,但是都很表皮啊,你们看似说了很深层次的东西,但是其实还是在说浅表性的话题.还谈生命力吗?项目已经存在,设计完毕,施工完成度很高.已经是活的项目了,没有死,也不是璞丽,请问这不是新的生命力吗?真搞不懂你,别人临摹了一个项目,戳中你们哪个痛点了?一直都知道你们想摆脱抄袭的陋习,但是请问,你们的项目难道不是拼凑的抄袭吗?请问,你在学画画的时候,不画大卫吗?你敢改个脸吗?你们画水彩的时候,要把苹果涂成黑色的吗?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设计吗? 你们都是把梵高当偶像的吗? ps:项目不是我做的,谢谢.我还没有那么牛逼. |